目录 |
自动进口许可证简称欧证,是指在任何情况下对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没有限制条件,任何企业都可办理,主要统计进出口业务量。进口许可证是国家许可对外贸易经营单位进口某种货物的证明,也是海关对进口货物监管的重要依据。
一般来说得先领取配额的,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不准进口。也就是说,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不受限制,但是当你的进口量超过国家规定的量的话,那你的进口就将受到限制。
各企业申领进口许可证时,应向发证机关提供的一般材料:
1、申请单位需填制加盖公章的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2、第一次申请进口许可证的单位,还需提供企业批准成立文件的正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3、无外贸经营权及经营范围的单位,还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各企业除提供上述一般材料外,申请进口许可证时,对于不同商品、不同贸易方式,还应提供各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一)一般贸易进口:应提供外经贸委(计划处)与市经委共同签发的《重要工业品进口计划证明》。
(二)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一般商品提供外资委的批文;机电配额产品提供外资委或经贸部机电司的配额证明。
(三)华侨、台港澳同胞捐赠:一般配额商品应提供外经贸委(计划处)与市经委共同签发的《重要工业品进口计划证明》。
(四)其他贸易方式的进口:包括补偿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利用国外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无偿援助、经贸往来赠送、劳务承包调回、加工贸易、租赁贸易进口等等。其应提供的材料同一般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