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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是指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中产出量与投入量的比率,即能源加工转换的产出率。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的计算公式为: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 | 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 | × 100% |
能源加工、投入量 |
在计算投入量和产出量时,必须按当量热值折为标准煤。这点在计算发电效率时特别要注意。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是反映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能量的有效利用程度,是考核能源加工、转换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可分为下列三种计算方式:
(1)单项设备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是指某一种能源加工、转换设备的能源产出量与该设备相应的能源投入量之比。这种计算方式反映了单项设备的能源有效利用程度。
(2)单项类别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是指某一转换类别(如发电、供热、洗煤、炼焦、炼油、制气)能源产出量与该类别相应的能源投入量之比。分类别计算能源加工、转换效率,可以反映各种类别能源加工、转换技术管理水平的高低。
(3)能源综合加工、转换效率,亦称总转换效率。从宏观角度来分析,是将各种能源加工、转换类别的总产出量与相应的总投入量进行对比,是从总体上反映了全国或各地区的能源加工、转换效率的总水平、总效率。
各企业的总转换效率是指将企业所有的能源加工、转换设备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计算,从总体上反映各个企业能源加工、转换的总效率。由于总转换效率的计算是以企业的各种能源加工、转换设备的体系为对象,是把所有加工、转换设备视为一个整体,中间转换量不是这个体系的最终能源产量,故应扣除这些重复部分,按净产出量和净投人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