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股权管理信托是信托公司接受个人委托,代为持有并管理其自有股权,以实现委托人特定目的的信托产品。个人作为委托人可以通过信托合同,在表决权和处分权方面对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进行不同程度的控制。受托人的股权管理职能有:以股东身份使认股权、配股权、收益分配权、表决权、监督权等项权力;向受益人支付取得的股权收益;根据受益人的意志转让其股权信托受益权等。代替委托人出任公司董事、参与公司管理,等等。
股权管理信托的一个重要的运用就是股权激励。持股信托已经成为信托公司功能信托业务的主要内容。通过信托公司持有股权,避免了委托人直接持股的障碍,并提升了目标企业的信用。另外,通过信托公司专业的股权管理,还可以使得目标公司改制上市的发起人主体资格符合要求;持股员工人数不受限制;员工持有昅权的转让、流通及份额调整、为新员工预留股权等提供最有效的操作平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