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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行往来制度是指银行联行往来规则、方法和程序的统称,是银行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现行的联行管理体系,联行往来制度也可分为全国联行往来、分行辖内(省辖)往来和支行辖内(县辖)往来制度,分别由各自银行系统的总行和开办分行、支行辖内往来的省、市、自治区分行和支行制定。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必须是经审批颁发联行行号的行处,才能相互办理相应级别的联行往来业务;
(2)均采取“直接往来,分别核算”的核算办法,通汇行处既是发报行,又是收报行;
(3)分级设置相应会计科目,分别用于该算日常往来和对帐,以及处理年度划分和有缺陷报单;
(4)按照分级管理体制,设计相应的划款报单,并颁刻相应的专用印章;
(5)均要求以整体出发,畅通汇路,方便单位结算,严密核算监督;
(6)对于联行专用印章、密押、联行报单的管理,报单及电报格式、信件邮递、查询查复和错误报单的处理,以及行号申请、颁发、撤并程序等,均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