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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志是指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
绿色食品并非指颜色是绿色的食品,而是中国对无污染的、安全的、优质的、营养类食品的总称。类似的食品在其他国家被称为有机食品,生态食品,自然食品 。1990年5月 ,中国农业部正式规定了绿色食品的名称 、标准及标志,但在中国[1] 在判断性质上是不同的概念。
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它注册在以食品为主的共九大类食品上,并扩展到肥料等绿色食品相关类产品上。 绿色食品标志作为一种产品质量证明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标志使用是食品通过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企业依法使用。
由于绿色食品已经国家工商局批准注册,按商标法有关规定,具备条件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有以下五类。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与个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进行统一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编号形式为:LB-XX-XXXXXXXXXX或GF×××××× ×× ××××。“LB”是绿色食品标志代码,后面的两位数代表产品分类,最后10位数字含义如下:一、二位是批准年度,三、四位是批准月份,五、六位是省区,七、八、九、十位是产品序号,最后一位是产品级别(A级以单数结尾,AA级为双数结尾)。从序号中能够辨别出此产品相关信息,同时鉴别出“绿标”是否已过使用期。“GF”是绿色食品企业信息标志代码,后面的6位数代表地区代码,按行政区划编制到县级;中间两位数是认证年份,最后四位数是当年序号。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新的编号制度。产品编号与企业信息码过渡期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此后,所有获证产品包装上统一使用企业信息码。
它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该商标的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一切假冒伪劣产品使用该标志,均属违法行为,各级工商行政部门均有权依法予以处罚。
1.绿色食品产品必须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应尽快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该标志具有商标的普遍特点,只有使用才会产生价值。若取得标志使用权后长期不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还会妨碍中绿中心的管理工作 。因而,企业应尽快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2.绿色食品产品标签、包装必须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
(1)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内、外包装及产品标签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时,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准图形、标准字体、图形与字体的规范组合、标准色、编号规范必须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执行,并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备案。 包装、标签上必须做到“四位一体”,即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绿色食品”文字、编号及防伪标签须全部体现在产品包 装上。凡标志图形出现时,必须附注册商标符号“R”。在产品编号正后或正下方须注明“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文字,其规范英文为“Certified China Green Food Product"。产品标签还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标签上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销售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和贮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和产品标准号。另外,还须注明防腐剂、色素等所用种类及用量。
(2)在宣传广告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在其宣传广告中应注意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在所有可做广告宣传的物体和媒体上,如在名片、台历、灯箱、运输车和办公楼上或电视广告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
3.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不能扩大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范围。绿色食品标志在包装、标签上或宣传广告中使用,只能用在许可使用标志的产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