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经济(Green Economy)
绿色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传统产业经济为基础、以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是产业经济为适应人类环保与健康需要而产生并表现出来的一种发展状态。Jacobs与Postel等人在1990年代所提出的绿色经济学中倡议在传统经济学三种生产基本要素:劳动、土地及人造资本之外,必须再加入一项社会组织资本(social and organization capital, SOC)。并将其它三项成本的定义略作修正:
1.人类资本(human capital):强调「人力」的健康、智识、技艺及动机(motivation)。
2.将土地成本扩充成为生态资本(ecological capital),或自然资本(natural capital)。
3.人造资本(man-made capital)保持不变,或称制造资本(manufactured capital)。绿色经济特别提出的社会组织资本(SOC),指的是地方小区,商业团体、工会乃至国家的法律、政治组织,到国际的环保条约(如海洋法、蒙特娄公约)等。他们认为,这些社会组织不止是单纯的个人的总合而已。无论那一种层级的组织,会衍生出其个别的习惯、规范、情操、传统、程序、记忆与文化,从而培养出相异的效率、活力、动机及创造力,投身于人类福祉的创造。
绿色经济指能够遵循“开发需求、降低成本、加大动力、协调一致、宏观有控”等五项准则,并且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绿色经济”既是指具体的一个微观单位经济,又是指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甚至是全球范围的经济。
以林业来说,绿色经济的关键是加速林业发展。林业是绿色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生态系统中的主体、维护生态平衡的核心。过去林业是以生产木材为主,现在必须转变为以生态建设为主。加快林业发展,不是一搬意义上的发展,而是大发展、快发展、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发展,进而促进以山清水秀、环境优美、资源丰富为标志的绿色经济。绿色经济与传统产业经济的区别在于:传统产业经济是以破坏生态平衡、大量消耗能源与资源、损害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是一种损耗式经济;绿色经济则是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合理保护资源与能源、有益于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是一种平衡式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