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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陈列法是指零售商业企业通过不同的陈列方法把多种多样的商品综合陈列在一起。
它有两个显著特点:
1.陈列的商品不同。综合陈列法陈列的商品中既包括大件商品如彩色电视机、自行车等,也可包括小件商品如手电筒、服装以及糖果等,它不求陈列的商品属于同一类。
2.陈列方法多种多样。综合陈列法可综合使用直线、曲线、塔形等不同的陈列方法以适应不同商品的陈列需要。使用综合陈列法陈列商品,特别注意商品应摆放得错落有致,否则就会给人以混乱的感觉,影响商品的美观和销售。综合陈列法能大致显示出一个商业企业经营的商品范围、种类和特色,一般适用于小型的零售商业企业。
将不同质料、不同类别和不同用途的商品,布置在一个橱窗里,以求得“丰富多彩”和场面大的效果。这种陈列法特别适合橱窗不多的中小型商店。为了达到较好的陈列效果,避免杂乱无章,在设计与布置上,一定要分组清楚、构图与组织合理。
为了突出地表现商场的特色,或表现某种特殊的情调,对每个陈列内容各异的橱窗,采取系列化手法(比如在橱窗的左上角或右上角,都使用同一种装饰、同一种标志、同一的文字),以求得统一和整体感,而且使陈列富有明显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