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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家族主义指的是作为经营思想存在于企业内劳资关系间的一种温情主义。这种思想强调了劳资一体,把企业内的劳资关系比喻为家族内的亲子关系,企业主是家长,员工是家族成员。比如一般企业宣扬的“企业一家”,以及矿山、煤矿提倡的“一山一家”等说法,都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日本学者对经营家族主义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这样的整理归纳:
1.主张可以把资本家、经营者和就业人员的关系比作父子关系,两者的利害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一致的(劳资一体论),而且认为由这种情谊结成的家族性的劳资关系与欧美那样的由金钱结成的契约性劳资关系不同,这是在世界上值得自豪的良好的传统风俗(家族主义的观念形态)。
2.根据上述基本立场贯彻各自的经营方针。
(1)像家庭的长幼秩序那样,在企业里非常重视作为经营社会秩序的年功(年功制)。
(2)雇佣关系也被看做是像父子一样的“终生关系”(终身雇佣)。
(3)经济报酬实际上也是按照年龄和性别支付的,换句话说就是按照在家族内部的地位决定工资额的多少(家族制的生活工资)。
(4)工资额非常低,于是,工资构成除基本工资外,还包括各种补助、津贴之类的附属金。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国民经济面临全面崩溃的日本,在短短几十年间,一跃而成为世界第二号经济强国,其中,“经营家族主义”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在日本,较早提出这种政策的企业是钟纺、国铁、王子制纸等公司。在当时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备的情况下,企业采取这种政策,使带有封建主义色彩的经营家族主义与现代管理方式相结合,凝聚成集团主义经营精神,成为主宰日本现代企业经营的心魂,提高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