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排序法(Simple Ranking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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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排序法也称序列评定法,是指管理者把本部门的所有员工从绩效最高者到绩效最低者(或从最好者到最差者)进行排序,即对一批考核对象按照一定标准排出“1、2、3、4……”的顺序。
该方法也应用也工作评价上,由负责工作评价的人员,根据其对企业各项工作的经验认识和主观判断,对各项工作在企业中的相对价值进行整体的比较,并加以排队。在对各项工作进行比较排序时,一般要求工作评价人员综合考虑以下各项因素: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岗位资格、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等。权衡各项工作在各项因素上的轻重程度并排定秩序后,将其划入不同的工资等级内。
如下表是某企业采用简单排序法给其所设一般管理岗位进行工作评价的实例,其排列步骤如下:
1、拟定考核的项目。项目的数量和内容,应当根据所考核职务的具体状况进行设计。
2、评定小组就每项内容对被考核人进行评定,并排出序列。
3、把每个人各自考核项目的序数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总分数,以总序数最小者为成绩最好,即总体情况的第一名。后者是按序数得分的多少划分为若干等级,如总序数15以内的等级属于优,16-30的等级为良,31—45的等级为中,46-60等级为及格,60以上等级为差。
1、简单排序法的优点
该方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具有一定的可信性,可以完全避免趋中倾向或宽严误差。
2、简单排序法的缺点
缺点是考核的人数不能过多,以5—15人为宜,而且只适用于考核同类职务的人员,应用范围受限,不适合在跨部门人事调整方面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