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市场(The Third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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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市场(又称影子市场)是非交易所会员在交易所以外从事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而形成的市场。换言之,是已上市却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交易的股票买卖市场。它是一种店外市场。
应当指出,第三市场交易属于场外市场交易,但与其它场外市场的区别,主要是第三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而其他场外交易市场则是从事未上市的股票在交易所以外交易。
由于证券交易日益发达,世界各地的证券市场结构也在不断分化,先后出现了“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其中三级市场产生于60年代的美国,由于当时最低佣金的限制,大笔的股票交易费用很高,为减轻大额交易费用的负担,为获得较低的佣金服务,那些买卖上市股票的投资者便寻找在场外市场经营的、非交易所会员的交易商。便产生挂牌上市股票却由非交易所成员经纪人在场外交易的渠道,即第三市场。
第三市场并无固定交易场所,场外交易商收取的佣金是通过磋商来确定的,因而使同样的股票在第三市场交易比在股票交易所的佣金要便宜一半,所以它一度发展很迅速。直到1975年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取消固定佣金比率,交易所会员自行决定佣金,投资者可选择佣金低的证券公司来进行交易,第三市场的发展才有所减缓。
产生原因分析:
1、机构投资家买卖证券的数量往往以千万计,如果将这些证券的买卖由交易所的经纪人办理,这些机构投资家就必须按交易所的规定支付相当数量的标准佣金。机构投资家为了减低投资的费用,于是便把目光逐渐转向了交易所以外的柜台市场。
2、一些非交易所会员的证券商为了招揽业务,赚取较大利润,常以较低廉的费用吸引机构投资家,在柜台市场大量买卖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才使第三市场得到充分的发展。第三市场的交易价格,原则上是以交易所的收盘价为准。
1、第三市场的出现,不仅使参与者能够降低成本,从中得到实惠,而且对促进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也产生了积极影响,使已上市的股票出现多层次的市场,从而加强了证券业务的竞争。
2、既为已上市的股票交易增加了机会与渠道,扩大了市场的宽度和流通性,又促使证券交易所降低服务费用,提供更好的服务。
3、繁荣了股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