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秃子悖论认为:如果一个有X根头发的人被称为秃子,那么,有X + 1根头发的人也是秃子。所以,(X + 1) + 1根头发的还是秃子。以此类推,无论你有几根头发都是秃子。
显然,这个结论是错的。当一个结论是错的时候,其推理或是至少一个前提是错的。那么,错在哪里?
分析如下:
这种错误其实并不容易被清楚的点出来。因为,这是一种结构误植所造成的错误。简单的说,一个词汇的习惯用法被不当的放在另一个不同的结构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判定一个人是秃子与否不是用确定的头发数量衡量,而是一种大致上的感觉。所以,秃子这个概念的结构不同于那种可以被清楚量化的概念的结构。所以,当我们要用一根一根去计较一个人是否是秃子时,就会产生问题。你可以责怪秃子的概念不够科学,你也可以责怪科学不适用于这类的概念。
并不是所有的概念都可以被科学清楚的定义,日常生活概念的结构不同于科学概念的结构。但是这类问题不太容易被清楚点出来,因为我们很少去注意所谓的概念结构。
关于秃子悖论,有人说,我们可以一般人平均具有的5000根头发为界,规定以下为秃子,以上为不秃。如果这样规定,那么,4999根算不算秃?有5000 根头发的她或他,在梳妆打扮时,梳落了一根,是否当即成为一名“秃子”呢?显然太荒唐!究竟如何解决呢?
模糊数学即模糊集合论,是美国控制论专家扎德((Lotfi A. Zadeh))于1965年创立的,其关键概念是“隶属度”,即一个元素隶属于一个集合的程度。数学家们规定,当一个元素完全属于一个集合时,隶属度为 1,反之为0;当一个元素在某种程度上属于一个集合时,它的隶属度为0~1之间的某个值(这种取值范围类似概率)。那么,对于秃头悖论,我们可以约定,稀稀落落的500根头发以下者为完全秃头,它对于{秃子}这个集合的隶属度为1,而像孟某这样5000根以上的头发茂密者为完全不秃头,他对于{秃子}集合的隶属度为0。这样,501-4999根头发者就在某种程度上属于{秃子}集合。如501根者,隶属度为0.998,而4999根者,隶属度为 0.002。这就是说,501~49999根者对于{秃子}集合是一种“既属于又不属于”的状态。这样,应用模糊数学,我们很好地解决了秃子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