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社会互助保障是指一种跨区域、跨单位,由有关方面或组织自发为其成员建立的一种互助保障。它的最大优点是覆盖面比较广,加入人数比较多,能够提供的互助互济能力比较强。社会互助的开展能够融洽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对于发展传统美德,树立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社会互助保障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应当坚持的原则。由于社会互助保障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发展特点,因此,必须制定出一些行为准则,这对社会互助保障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当前特别要坚持的原则应有以下四项:互助与自助相结合;非营利与高效率相结合;帮困与救急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结合。
(2)强调多元发展。社会互助保障是一种非强制性而内容又较丰富的低层次的互助保障机制,它的作用表现应更多来自多种形式的组合。所以,它要发展的是:层次分明、形式不一、范围不同、水平有异的多元互助保障模式。可以说保障的多样和重叠正是其力量所在,仅一种形式的互助力度低,作用亦小,但如能实现社会多层多重互助,就能构成一个很有保障力度的整体。因此,市、区、系统、行业以及各种社会团体都可作为主体兴办互助保障,形式可因地制宜。
(3)重视财源分担。社会互助保障的健康发展,重要前提是资金要能落实,它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其资金来源不可能由一家承担,如何规定财源和合理分担,显然是个难题。但“五个一点”,即:行政资助一点、个人筹集一点、工会补贴一点、政府优惠一点、社会捐助一点,是值得重视的。总之要通过积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共同落实社会互助保障的资金。
(4)偏重集体投保。社会互助保障的内容多数是医疗互助保障,医疗互助保障是利用大数法则来实行社会统筹的。为了减少基金平衡风险,防范不当行为(患有疾病的人员集中投保)的冲击,增强基金的保障实力,偏重集体投保就是要确保资金安全和提高效率。社会互助医疗都应以集体投保为主,并对投保单位要有一定人数比例的要求,以确保社会互助医疗这种保障形式能够成长起来。
实现社会互助保障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投保人的急难互助。它主要是针对遇有急病、死亡等的特困投保人或家属,及时给付一次性互济金、抚恤金或慰问金。
(2)特殊重病友爱互助。它主要是针对患有恶性肿瘤、重型肝炎、尿毒症等特殊重病投保人,按照医疗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3)医疗自负费用互助。它主要是对投保人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门急诊自负费用、住院的起付费用以及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的个人自负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4)意外伤害互助。它主要是针对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而造成伤残或死亡的投保人,根据其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互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