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账户调节(reconciliation of home office and branch accou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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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账户调节是指总部账上“分支机构往来”账户与分支机构账上“总部往来”账户期末余额调节一致的过程。
总部账上“分支机构往来”账户与分支机构账上“”总部往来“”账户是一对相对账户。从理论上说,这对相对账户的余额应随时相等。但在实务上,它们的余额却通常不等。造成不等的原因,除了发生记账差错,即总部与分支机构往来业务,一方账中出现漏记、重记或错记等情况之外,就是未达账项,即总部与分支机构的往来业务,由于凭证传递原因,出现一方已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情况。
未达账项可以分为总部已入账而分支机构未入账以及分支机构已入账的情况,如总部在将现金或商品拨交分支机构时当即入账,而分支机构要等到收到现金或商品时才入账等。分支机构已入账而总部尚未入账的情况,如总部委托分支机构收款,分支机构已收妥,开出货款通知单时即入账,而总部要等到收到货款通知单时再入账等。
总部与分支机构往来业务,如果发生差错,应当立即更正。如果发生差错,应当立即更正。如果有未达账项,在会计期内并无什么问题,因为未达账项过些时日会自动成为已达账项而入账。但在会计期末,由于需要编制联合会计报表,总部账上的“分支机构往来”账户与分支机构账上的“总部往来”账户必须余额相等,才能相互抵消。因此,就要对这对相对账户进行调节。
相对账户的调节可以通过编制的“总部与分支机构相对账户调节表”进行。该表从调节前余额开始,对于总部已入账而分支机构尚未入账的项目,在“总部往来”账户下调节,总部已入账而分支机构尚未入账的贷项调加,借项调减。对于分支机构已入账而总部尚未入账的项目,在“分支机构往来”账户下调节,分支机构已入账而总部尚未入账的借款调节,贷项调减。调节后,“总部往来”账户与“分支机构往来”账户余额应该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