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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地的生态环境容量是指接待旅游者或容纳旅游活动的数量极限,超过这一极限则旅游活动将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尤其是旅游者进入任何一个旅游地后,都会产生食、住、行、游、购、娱等各种消费,这些消费必然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垃圾,从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因此,通过测算旅游者所产生的污染物、环境自净能力和人工治理污染的能力,就可以大体测算出生态环境的容量。[1]
旅游地的生态环境容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Ce——旅游地生态环境容量;
Ni——旅游地单位面积对i种污染物的日自净能力;
Qi——旅游地每天人工处理i种污染物的能力;
Pi——平均每个旅游者每天产生污染物的数量;
S——旅游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