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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流通储备指为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一定量的物资在流通领域的贮存。储备物资的过程本身并不增加物资的使用价值,但通过对物资的储备,可以保存物资的使用价值,从而为按质、按量和及时、齐备地将物资供应给需用单位提供了可能。
在中国,物资流通储备又称作物资的商品储备,包括两个部分:①成品储备,即处于生产企业成品库内准备销售的商品储备。②供销储备,即物资供销企业为保证不间断地向需用单位供应物资而建立的商品储备。
建立物资流通储备,需要支出一定数量的流通费用。这种流通费用,并不能增加物资的使用价值。因此,在物资管理工作中,要经常掌握和分析物资流通储备分布的动态,科学地确定物资储备的合理数量,以便在保证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物资的储备量。确定物资流通储备量的一般原则是:保证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总储备水平的降低;在保证生产不间断的前提下相对地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