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物业管理供给弹性是指由于影响物业管理服务供给的因素发生变化后,物业管理服务的供给量作出反应的程度。[1]
物业管理供给弹性的特点是:对于商业物业而言,其物业管理的供给是有弹性的,因为商业物业的管理相对来说科技含量更高,更简单,易于操作,且利润相对较大,只要有价格上升,物业管理企业是很愿意提供这类服务的;对于居住物业而言,其物业管理的供给是确乏弹性或相对无弹性的,因为对于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而言,一般居住物业的利润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而且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多,管理起来相对复杂,容易产生纠纷,更多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居住物业主要是为了扩大经营面积,因此物业管理价格的小幅上升不足以引起同等幅度供给量的上升。
物业管理服务供给的价格弹性是指物业管理服务供给量对物业管理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
物业管理供给弹性的计算公式为:
物业管理服务供给的价格弹性=物业管理服务供给量变动的百分比÷物业管理价格变动的百分比
即
式中:Esp——物业管理服务供给的价格弹性;
Q——初始供给量;
——供给的变动量;
P——初始价格;
——价格的变动量。
例如,物业管理服务价格上升20%引起物业管理服务供给量增加30%,则Esp = − 1.5,表示物业管理服务价格与供给的正向变动关系。
当 | Esp | > 1时,称物业管理供给是有弹性的,即物业管理价格的微小变化将引起供给量的较大变化。
当 | Esp | = 1时,称物业管理供给是等弹性的,物业管理价格与供给按同样幅度变动。
当 | Esp | < 1时,称物业管理供给是缺乏弹性的或相对无弹性的,此时物业管理供给的变动率小于物业管理价格的变动率。
当时,称物业管理供给是完全有弹性的。此时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供给量可以无限增加,供给曲线为一条水平直线。
当 | Esp | = 0时,称物业管理供给是完全无弹性的。此时无论物业管理价格怎样变动,物业管理供给量都不变,供给曲线为一条垂直线。(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