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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因素是指能够对被激励者的行为产生刺激作用,从而调动其积极性的因素,它代表被激励者最本质的需求,只有当设定的激励活动或目标能够满足某种激励因素时,才会是被激励者产生满意感,从而产生效用价值。
在组织行为学中,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将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因素,分为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的。激励因素是能促使人们产生工作满意感的因素,是指与工作内容紧密相关的因素,这类因素的改善会使人们产生工作满意感,缺乏则使员工产生“没有满意”。[1]
激励因素是与工作内容联系在一起的因素。这类因素的改善,或者使这类需要得到满足,往往能给职工以很大程度上的激励,产生对工作的满意感,有利于充分、持久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即使不具备这些因素和条件,也不会引起职工太大的不满意。
物质因素
物资上的给予,或金钱奖励发放!可以达到刺激员工工作热情或子女的学习进取心。
精神因素
给予没有自信心的人以言语上的激励,对他说些可以振奋精神的话语!像:“你可以的,我看好你!”“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些言语的鼓励等等!
对取得成绩或者有改进的人或者事情,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满足人们的精神欲望。
激励,必须讲究科学。作为领导者,也必须清楚,滥用激励、无节制地激励,有时并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而信任和授权、对话和沟通,只要运用得好,也一样能够起到激励的作用。
表扬与奖励是激励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表扬侧重于精神方面,奖励侧重于物质方面,而两者的实质都是试图激发人们的积极性,都是激励的手段和艺术。激励下属的方法,主要有目标激励、情绪激励、重点激励、瞄准“兴奋点”激励、合理修正下属行为等方法。
激励因素对管理的启示在于,领导在实施激励的过程中要坚持三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