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提供是指政府以成本价格为基础,通过政府补贴和向受益人收取一部分费用的方式来供给公共产品,适合混合供给的主要是准公共产品。
政府采取混合提供方式的理由主要是:为了财政目的,即在有限的经费条件下扩大受益范围;为了避免因为滥用公共产品的消费权而造成资源浪费;为了平衡受益人与非受益人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