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Liquidity lo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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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银行业务。
1、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期限分:临时贷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等。
(1)临时贷款
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
(2)短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
(3)中期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2、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其担保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信用贷款、第三方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其不同用途,还包括证券公司其它类贷款,主要包括不动产抵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用于解决证券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营业部装修等公司发展需要。
1、币种和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分为人民币和外币两种。其贷款期限主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实力,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含3年)。
2、利息计算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价格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管理规定执行。流动资金贷款有两种利率可供选择:一种是固定年利率,逢利率调整不予变动;二是浮动利率(可以按1个月、3个月、6个月或9个月浮动)。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除必须符合《贷款通则》和银行贷款客户的资格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
拥有法定资本金,有不少于正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量30%的营运资金;
以及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申请所需材料
书面的贷款申请及董事会同意申请贷款的决议(如需);《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企业财务报表;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如购销合同);有关担保和抵、质押物资料;《贷款证》;以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