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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该参数运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2×35%× 贷款年限)+ 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流动性调节系数。
例如:以单职工月缴存额为 1500 元、缴存比例 12% 计算(缴存基数 6250 元),账户余额以本人最低标准缴存 6 个月的余额,即 9000 元为例计算。
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 0.6 执行,贷款年限为 20 年
公积金贷款额度 =(6250×12×35%×20+9000)×0.6=320400 元,该职工可申请 32.04 万元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 0.8 执行,贷款年限为 20 年
公积金贷款额度为 =(6250×12×35%×20+9000)×0.8=427000,可申请 42.7 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如果职工将贷款年限提高至 30 年,在以上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不论流动性调节系数是 0.6 还是 0.8,均可申请到 50 万元的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