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保单(Floating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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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保单是一种载明保险的总条件,而将船名和其他细节留待以后申报的保单。
按照这种保单,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事先约定保险货物的总价值、承保的风险及保险费率,通常还要规定一定的期间。
每批货物出运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将船名及货物的价值向保险人申报,保险人即按流动保单中载明的总条件自动承保。每批货物的价值应从货物的总价值中减除,逐笔累计,直至总价值保尽为止,保单即告终止。
两者的区别在于,流动保单都规定有承保货物的总价值,一旦总价值保尽,保单即告终止;而预约保单则不规定承保货物的总价值,因而也不会发生保尽的问题,它按保单规定的期限(或长期地)自动承保保单内的一切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