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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是指发行人在公开发行新股时,允许一部分新股配售给法人的发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发行量和发行底价,通过向法人投资者询价,并根据法人投资者的预约申购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以同一价格向法人投资者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其中法人包括了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两类。根据规定,发行价格须由询价产生;
(1)发行量在8000万股以上的,对法人的配售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发行量的50%;
(2)发行量在20000万股以上的,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高对法人配售的比例;
发行人选择战略投资者,主承销商负责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每一发行人都要给予其战略投资者一个明确细化的定义,战略投资者原则上不超过2 家,并披露其与发行人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