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合并(Horizontal Inte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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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合并亦称水平式合并。生产和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或经营相似业务、提供相同劳务的企业间的合并,如美国波音飞机制造公司与麦道飞机制造公司的合并,法国雷诺汽车制造公司与瑞典伏尔加汽车制造公司的合并,均属横向合并。横向合并的主要目的是把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企业集团,实现规模效益;或利用现有生产设备,增加产量,提高市场占有率,与其他企业(或企业集团)相抗衡。从整个国家看,过度的横向合并会削弱企业间的竞争,甚至会造成少数企业垄断市场的局面,牺牲市场经济的效率。因此,在一些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政府往往制订有反托拉斯法规,以限制横向合并的蔓延。
横向合并的最大益处是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从而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但在另一方面,横向合并将对竞争产生消极作用。横向合并的结果是直接减少甚至完全消灭市场上的竞争者,因此,在其他市场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合并可以提高市场的集中度,使市场上具有独立地位的企业数目越来越少。从贸易的角度来说,随着企业数目的减少,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为了避免在竞争中两败俱伤,这些大企业可能会相互协调或者进行联合,建立卡特尔,就产品的价格、产量、销量、销售地域等进行限制,从而影响贸易的正常流动。如果企业合并导致市场支配地位的产生,企业可能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而封锁市场,阻碍市场准入。在今天,几乎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无论立法者推崇什么经济学派,也不管他们信奉什么竞争理论,但是它们的反垄断法都规定必须对企业的横向合并实施严格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