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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分摊费用是“直接认定费用”的对称。是指费用发生后,不能根据有关费用凭证.直接记入应由哪类商品负担,需要按各类商品所占比重进行分摊的费用。如利息、工资及其他各项间接费用等。
在商业会计中,对于不能直接记入应由哪类商品负担的共同费用,平日可先按费用项目记入有关二级帐户,月终汇集再按一定比例在各商品大类之间进行分摊。其分摊方法主要有:
(1)对共同性运杂费、保管费等可按重量、容积比例法分摊。其计算公式:
某类商品应分摊的运杂费=某类商品重量÷全部商品总重量×运杂费总额
某类商品应分摊的保管费=某类商品所占容积÷全部商品所占容积×保管费总额
(2)对银行借款利息等可按各类商品库存额比例分摊。其计算公式:
某类商品应分摊的利息额=某些商品期末(或平均)库存额÷全部商品期末(或平均)库存额×借款利息总额
(3)对其他各项间接费用,可按各类商品销售额的比例或各类商品存销总额占的比例分摊。其计算公式:
某些商品应分摊的间接费用=某些商品的销售额÷全部商品销售额×间接费用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