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差益(MortalitySa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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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差益是由实际死亡率低于预定死亡率,按预定死亡率收取的纯保费支付实际死亡成本后有盈余而产生的利益。
死差益是人寿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而决定死差益的关键因素就是赔款支出。通过理赔调查可以甄别逆选择和保险欺诈,减少不合理的赔款支出,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的利益。
死差益的计算公式为:
死差益=(预定死亡率-实际死亡率)×危险保额=危险保费总额-实际支付的危险保险金
死差益计算表反映人寿保险业务各险种当年度的死差益(损)。参见表1。
表1 死差益计算表
编制单位: | 年 月 日 | 单位:元 | |||||||
险种\项目 | 本年度纯保费收入 | 本年度预定提存利息 | 年初责任准备金 | 年末提存责任准备金 | 退保金 | 本年度给付保险金 | 死差益(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一、普通人寿保险 | |||||||||
1.××险种 | |||||||||
2.××险种 | |||||||||
二、长期健康保险 | |||||||||
1.××险种 | |||||||||
2.××险种 | |||||||||
三、年金保险 | |||||||||
1.××险种 | |||||||||
2.××险种 | |||||||||
四、其他险 | |||||||||
1.××险种 | |||||||||
2.××险种 | |||||||||
合计 | |||||||||
会计主管 | 复核: | 制表 |
表中各项填列方法如下:
(1)“本年度纯保费收入”项目,为表1中各险种的“保费收入”减“附加保费金额”的数额。填列时,可按“费差益(损)计算表”底稿计算填列。
(2)“本年度预定提存利息”项目,按表1中各险种相应项目的数字填列。
(3)“年初责任准备金”项目,为当年年初(即上年年末)责任准备金加本年度转入数减本年度转出数的数额,即为年末转回责任准备金数。填列时,按年末“转回责任准备金”的明细数填列。
(4)“年末提存责任准备金”项目,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填列。
(5)“退保金”项目,根据“退保金”科目的发生额累计数填列。
(6)“本年度死伤医疗给付”项目,根据“死伤医疗给付”科目明细账的当年发生额累计数填列。
(7)“本年度满期给付”项目,根据“满期给付”科目明细账的当年发生额累计数填列。
(8)“本年度年金给付”项目,根据“年金给付”科目明细账的当年发生额累计数填列。
(9)“死差益(损)”项目,为各险种的“本年度纯保费收入”加“本年度预定提存利息”和“年初责任准备金”,减“年末提存责任准备金”、“退保金”和“本年度给付保险金”各项目后的差额。正数为死差益,负数为死差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