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货币合作基金(European Monetary Cooperation Fund,EMCF)
欧洲货币合作基金是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于1973年4月建立的政府间经济联合组织。其任务主要是通过市场干预,稳定欧共体成员国间的货币汇率,加强成员国间的货币金融合作;对国际收支逆差的成员国提供短期贷款;集中成员国的货币储备,作为划拨清算中心,起欧共体中央银行的作用。“基金”使用的货币单位是欧洲货币记帐单位,相当于1971年贬值前的美元,含金量为0.888671克“基金”组织总部设在卢森堡,理事会秘书处设在瑞士的巴塞尔。日常活动由欧共体中央银行委员会讨论决定。
欧洲货币合作基金集中了成员国各20%的黄金储备和外汇储备,作为发行欧洲货币单位的准备。主要作用是向成员国提供相应的贷款,以帮助它们进行国际收支调节和外汇市场干预,保证欧洲汇率机制的稳定。欧共体通常在向成员国提供货款时附加一定的条件。
“基金”的资本最初定为14亿记帐单位,1974年1月增加为27.25亿记帐单位其中法国、联邦德国、英国各出6亿,意大利4亿,比利时、荷兰各2亿,丹麦9000万,爱尔兰3500万。另增加成员国自愿提供的基金为15亿记帐单位。成员国借款最高额度为21亿记帐单位,每次借款期限定为3个月,期满后可以展期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