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课程(Core Curricul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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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课程是指那些所有学生都必须掌握的共同学习内容,它被置于整个课程的核心。而外围课程则是为不同的学生准备的,以学生存在的差异为出发点的边缘性的课程,它往往以选修课程的形式开设。例如,有些国家的中小学教育以语言艺术、科学、数学和历史等为核心课程。
博克与罗索夫斯基:“核心课程”体系创新
博克(Derek Bok)在20世纪70q0年代一直担任哈佛大学校长,在他的领导下,一个由哈佛大学文理学院院长罗索夫斯基(Henry Rosovsky)提出的核心课程体系改革方案出台。罗索夫斯基于1978年提供了《哈佛核心课程报告书》,提出要重视大学教育的目的性,要把通识教育规范到能确定学生一个知识的广度的最低标准。因此,核心课程改革不是普通教育课程的修补,而是重新阐释博雅教育新内涵和新见解。1984年以对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改革为重点的哈佛核心课程体系出台。核心课程体系把哈佛通识教育课程分为5类:文学与艺术、历史研究、社会分析及推理、科学和外国文学。不再严格区分院系课程和非院系课程,只要适当调整聚焦的重点,几乎所有的专家都可以从事核心课程教学。
此后,哈佛核心课程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走向完善。这主要包括《哈佛1994--1995核心课程目录》和《哈佛大学2005--2006学年核心课程目录》修订时的内容扩展,前者将核心课程领域扩展到6个,即增加了“道德推理”;后者又增加了“定量推理”,使核心课程领域达到了7个,具体为:外国文学、历史研究、文学与艺术、科学、道德推理、社会分析、定量推理。哈佛大学规定,学生必须用本科学习时间的四分之一来修习核心课程7个领域的8至10门课程,但每个领域的具体课程可以自由选修。在课程安排的顺序上,主张把通识教育贯穿到大学四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