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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班区划是以林场为单位,为了便于森林资源统计和经营管理,将林地划分为许多个面积大小比较一致的基本单位。
方式有三种人工区划法,自然区划法,综合区划法。
1. 人工区划方法,是以方形或矩形进行的人工区划,林班的形状呈规整的图形,林班需伐开呈直线或折线。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设计简单,林班面积大小基本一致,林班线的走向容易辨别。缺点是起伏较大的地形,伐开林班线的工作量大。此法使用于平坦地区及丘陵地带的林区及部分人工林区。
2. 自然区划法,自然区划法是以林场内的自然界线及永久性标志,如河流、沟谷、分水岭及道路等作为区划线划分林班的方法。因而林班面积的大小不一,形状也不规整。自然区划的林班多为两面山坡夹一沟。其优点是保持自然景观,对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有积极的意义,对自然保护区也有特殊的作用,此法适用于森工林区。
3. 综合区划法,在自然区划的基础上加人工区划而成。综合区划法的林班面积大小亦不一至,但能避免过大过小,比自然区划法要好些。它是我国在山区的区划方法。虽克服了上述两种方法的不足,但在组织实施上,技术要求比人工区划法复杂些,现地区划时仍有时出现林班线不易正确落实的情况。林班面积的大小,应根据经营目的、经济条件和自然历史条件即经营水平而定。在南方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林班面积可小于50hm2,北方林区林班面积—般为100~200hm2。
林班区划设计后,应根据设计的林班线,利用地形图、航摄像片或测量成果在现地落实,也就是在现地伐开林班线及挂树号,也可以利用带色彩的油漆在林班线两侧树上划出标记,并在林班线相交处按规定及条件埋设林班桩,林班桩的材料,以坚实耐用为原则。
原则上林业局、林场、林班保持上次经理期的界线不变。上级已批准局、场界线变动的,按上级批文的规定调整;因局、场界线变动引起林班界线变动的或原区划不合理的林班要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林场内,林班号有重号、断号的,根据实际情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