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账项(deposit in trans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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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账项是指企业或银行一方已取得结算凭证并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取得结算凭证而未登记入账的事项。
未达账项主要是因为企业和银行收到结算凭证的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比如,企业委托银行向外地某单位收款,银行收到对方支付款项的结算凭证后,就记账增加企业的银行存款,再将结算凭证传递给企业,企业在收到结算凭证后再记录增加自己账上的银行存款。在银行收到结算凭证至企业收到结算凭证期间,就形成了未达账项。
企业和银行之间可能会发生以下四个方面的未达账项:
一是银行已经收款入帐,而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因而未收款入帐的款项,如,委托银行收款等。
二是银行已经付款入帐,而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因而末付款入帐的款项,如,借款利息的扣付、托收无承付等。
三是企业已经收款入帐,而银行尚未办理完转帐手续因而未收款入帐的款项,如,收到外单位的转帐支票等。
四是企业已经付款入帐,而银行尚未办理完转帐手续因而未付款入帐的款项,如,企业已开出支票而持票人尚未向银行提现或转帐等。
出现第一和第四种情况时,会使开户单位银行存款帐面余额小于银行对帐单的存款余额;出现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时,会使开户单位银行存款帐面余额大于银行对帐单的存款余额。无论出现哪种情况,都会使开户单位存款余额与银行对帐单存款余额不一致,很容易开出空头支票,对此,必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未达账项不能据以进行任何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