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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增资是指对新股缴付现金的增资,即指公司对发行的新股优惠的价格配售或按照当时市价向社会进行公募。
股份公司在增资新股时,为了照顾原有股东的利益,也为了保持原有档仍然可以在同等关系下对公司拥有的控制,往往允许原有股东在购买新股时可以在特别的优惠下优先认购。这是一般公司增发新股时采用的办法,即通常所说的”优先承购新股权“。优先承购新股权是依照原有股东各有所持有股份比例配给的,例如按旧股每一股摊配新股一股或两股,由董事会决定。认购新股的价格也由董事会决定,或按面额或按低于市价的某个价格。承购新股的权利会明白规定在一项证明上。
配股又分为股东配股增资和第三者配股增资。股东配股增资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时对老股东按一定比例分配公司新股票的认购权,准许其按照一定的配股价格优先认购新股票。第三者配股增资是指公司向股东以外的公司职工、公司往来客户银行及有友好关系的特定人员发售新股票。由于发售新股票的价格低于老股票的市场价格,第三者往往可以获得较大的利益。
按一定价格向社会增发新股票目的是为了增加公司的资本金,增发股票面向社会,无特定对象。增发股票的价格往往高于面值溢价发行。增发股票要维护老股东的权益,一般在溢价发行时,要给老股东以优先认购权和价格优惠权。
经过这种形式的增资,由于公司股份的增多,会使该公司的股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增资后的股票价格是可以计划出来的(即上面提到的增资除权后的股价)以A代表原有的每股股票价格,B为分配给每份旧股的新股票数,C为每份新股的应交款,D为增资后的每股股票价格,其计算方法为下式:
D=(A+C×B) / (1+B)
例如,假定市场价格为120元的股票按1:1的比例享有认购有偿增资新股的权利,每份新股以15元认缴,那么增资除权后股票的市场价格则为:
(120元+15元×1)/(1+1)= 67.5元
经过这样的增资扩股,虽然股票的市场价格从120元跌为67.5元,但原有股东持有的股份却增加了1倍,股东的资产由原来的每股120元变为两股135股。
由于股份公司对股东优先承购新股的时间会有所限制,往往是很短暂的,比如规定必须在两个星期内购买,因此有些股东也不愿意或没有能力再投资却购买增发的新股份,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出售这项承购新股的权利。在西方国家,出售这样的承购新股的市场颇为活跃。从上例来看,每一新股承购权利的价值为52.5元,即一般人花52.5元可以购得承购新股权,再缴付15元则能买得一份市价为67.5元的业已导资除权后的股票。
有偿增资有时也会采取适量地向市场公募的方式,即不是赋予原股东以优先承购新股权,而是通过市场以市价向非特定人销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