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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最低标准收益率策略,是指在决定某项固定资产投资之前,首先制定出投资项目最低标准的投资回收率的投资策略。只有高于此收益率的投资项目才会被采纳。
这一策略为固定资产投资提供了一个直观的标准,使投资活动成为一种带有预期目标的活动。为了使该策略切实可行,企业应该明确最低标准收益率的具体内含,以便在计算项目投资的实际收益时采取相同的口径,以方便比较。例如内部报酬率,其主要用途就是与最低的标准收益率作比较,比预期目标高,则采纳,否则就放弃。
从理论上讲,可行的最低限度的收益率应该是企业的资金成本。但是从实践上来看,企业往往不会仅仅满足于资金成本,从企业发展的愿望出发,企业对风险的估计,企业对利润的追逐都要求项目的投资收益要高于资金的成本。但是由于这一部分很不确定,很难有明确的标准,所以,实践上常常以行业的平均收益率或者社会平均收益率为标准。这样能够保证项目投资由“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竞争力和应付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