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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贸易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以货币为媒介的文化交换活动。它既包括有形商品的一部分,例如音像录影制品、纸制出版物等,也包括无形商品,例如版权、关税等。它是文化经济链条上的相关环节,如果说文化产业直接关注产品的生产,那么文化贸易则关注文化产品的下游,关注与文化产品制造紧密连接的文化产品的流通、交易与销售领域。
由于文化产品具有双重属性,即商品性和艺术性,因此文化贸易的问题远比其他贸易问题复杂。许多学者探讨不休的是:文化产品有没有特殊性?是否应该与普通商品区别对待?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化的“商品性”,一般是就其在某一特定社会内部流通时所表现出来的商业特征而言的。但是如果文化作品的商业流通范围再被扩大一点,当其跨越不同社会进行贸易流通时,就会带来很多复杂的问题,如民族认同问题、文化主权问题、文化多元性问题、文化全球化问题等,因此,文化的商品性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商业,而成为国际贸易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文化产品在世界领域内的流通导致了文化贸易领域内两大理论的激烈冲突,即自由主义理论和贸易保护主义理论。贸易自由主义认为,文化产品在性质上与普通产品一样,不应该受到特殊保护,应该把对文化商品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自由选择外国的文化产品,而不应该受到政府的干预;而保护主义者认为,文化产品中凝结着不同的价值观、生活方式、习俗等主观因素,会对不同民族文化认同、思维方式和审美习惯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各国有必要对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文化产业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