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符码(Culture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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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符码最早由法国文学家、哲学家巴赫德等于70年代初在《符号学体系》体系一书中首次提出,其核心思想是将文化学引入符号学研究,提出了符征、符旨的扩充论,并且从文化的角度来分析流行符码的系统性和结构性特征。[1]
文化符码是从广义的符号学角度,对文化结构做层次性解析的结果,此结果包括语言现象以外的所有表达之规则、特性。其中特别重视图像符号与图像符号的象征意涵和故事性的传达,以分辨不同文化的地域特征,在结构中找出同样物质基础衍生出的不同风格意涵。
文化符码的概念是一种文化的相对主义,但却能够运用文化绝对主义的一些成果(特别是人类生理现象所支持的一些研究成果,诸如:色彩的冷色系感受上的退缩与暖色系感受上的前进、错觉的理论研究等等),而排除掉文化绝对主义对人类文化普同性(universal)的陷阱,认为不同的文化,对相同的物质现象会有不同的解读。
文化符码在设计上意指造型、设计领域中,因个别文化的价值观与文化习惯所形成的特定造型语言、造型文法,乃至造型上特定的象征意涵。设计文化符码的生成理念源于对自己文化的本体性与自主性的重视,它根植于文化学、符号学与设计学的基础,所以在文化层次上注重文化特色和潮流的掌握,在符码层面注重图像符号和意义的诠释,在设计层面上造型美感和功能的创造。
文化符码应用于设计有三种分析方法:
借由这样的衍生,可以解读出文化符码理论的脉络寻根就是结合文化的理念与巴尔特符号学理论的精华,而推演出设计文化符码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