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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乘数是指总支出增加后所引起的国民收入增加的倍数。
总支出包括消费、投资、政府购买支出和净出口,所以收入乘数泛指由于消费支出增加、投资支出增加、政府购买支出增加及净出口增加而引起的国民收入增加的倍数。由于凯恩斯的理论特别强调投资的作用,所以在分析国民收入的变化时,总是用投资乘数来说明问题。
收入乘数是在分析旅游的乘数效应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关于收入乘数的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被称为正统的收入乘数,它是指旅游花费导生的收入总值(直接的、间接的、诱导的收入之和)与直接收人的比率;另一种被称为非正统的收入乘数,它是指旅游花费导生的收入总值与最初旅游花费的比率。表3—18列举了格宛里德地区旅游花费创造的正统收入乘数和非正统收入乘数。相对来说,正统收入乘数的应用较多,如无特殊说明,本文收入乘数特指正统的旅游收入乘数。
从总体上讲,旅游的正统收入乘数要大于1。但是,对于特定的旅游城市而言,其结果就未必如此,这是因为如果旅游城市货品和服务的输入倾向越高,旅游毛收入漏出的比率就越高,乘数就越小,甚至可能出现高度的输入依赖现象,因而可能出现收入乘数小于1的情况。在旅游收入乘数众多的计算方法中,专设模型(ad-hoc model)最有助于我们的理解。计算旅游收入乘数的专设模型源于古典形式的乘数1/(1-r),其基本形式为:
式中,M为旅游的收入乘数,A表示旅游花费经过了第一轮的漏损(旅游业直接输入)之后仍然留在目的地城市内的比重,B为目的地旅游城市居民的收人中购买货品和服务的比率,C表示目的地城市居民的消费构成本地消费的比率。
显然,如果A的值非常小,同时B、C取值也不大,收入乘数M的值就可能小于1。而且,世界各国的研究结果表明(如下表),经济发达地区的旅游收入乘数要远远大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口和经济规模大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旅游收入乘数也大于人口和经济规模较小的欠发达地区;岛屿国家由于经济规模较小,货品和服务的输入依赖度高,其旅游收入乘数是非常小的,尽管其旅游导生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就业量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比重。
目的地国家或地区 | 个人收入乘数 | 目的地国家或地区 | 个人收入乘数 | 目的地国家或地区 | 个人收入乘数 |
土耳其 | 1.96 | 北爱尔兰 | 1.10 | 开曼群岛 | 0.65 |
英国 | 1.73 | 百慕大 | 1.09 | 冰岛 | 0.64 |
爱尔兰 | 1.72 | 中国香港 | 1.02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0.58 |
埃及 | 1.23 | 毛里求斯 | 0.96 | 所罗门 | 0.52 |
牙买加 | 1.23 | 安提瓜 | 0.88 | 贝劳共和国 | 0.50 |
多美尼加 | 1.20 | 巴哈马 | 0.79 | 西萨摩亚 | 0.39 |
塞浦路斯 | 1.14 | 斐济 | 0.72 | 算术平均值 | 1.0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