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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制交易是买卖双方在交易大厅一对一的直接的议价交易,即在营业场所内划分老干个摊位,每一个商品经营者各自租用一个或若干个摊位,与买者进行讨价还价的批量交易。这种方式被许多中小型批发市场所接受和采用。
除交易所(厅)形式外,不少批发市场也采用。摊位制的交易形式。将其经营场所或场地划分为若干个“摊位”,每个商品经营者各自租用一定面积的经营场地,与买者进行批量交易,并按租用面积上缴费用的批发市场,就是“摊位制”批发贸易市场。由于商品经营者分散自刁与买者接洽,交易的集中度显然无法与交易所形式批发交易相比,通过个别协商形成的价格也不一定能保证公正,但尽管如此,摊位制还是被许多中、小型批发市场所接受和采用。因为,交易摊位在批发市场内空间上的集中毕竟大大增强了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竞争,加大了同行竞争强度,促进了交易的合理公正;是比分散经营更为先进的交易方式。德国波恩的哥斯堡蔬菜批发市场就采取摊位制,我国现行的批发市场,尤其自由批发市场和地方批发市场,大多也采取“摊位创”交易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