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法又称估征法,是依据纳税人所表现的某些外部特征,推定纳税人的所得,再按率征收[1]。
推定法对源泉扣缴法和申报法等征纳程序上难以掌握的所得,可以起重要的补充作用,尤其对偷逃税款严重、稽征困难的行业和纳税人,可以起约束和惩罚的作用。
但从外部特征推定所得,难免主观臆断问题,而且容易导致贪污受贿等不良行为,因此只能充当补充的征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