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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同抵押是指每个抵押物限定了所担保的债权金额,债权人只能就各个抵押物卖得价金分别就其应负担的金额受偿。比如甲用自己所有的房屋和机器向银行贷款500万元,明确约定房屋担保300万元、机器担保200万元,那么如果甲到期不偿还贷款,银行可以拍卖房屋和机器,但只能分别在300万和200万的范围内优先受偿。在按份共同抵押中,每个抵押物对同一债权是分别担保,因此不是真正的共同抵押。
在按份共同抵押中,贷款人放弃一个或者一部分抵押权,应当准许。但是,贷款人不得因此加重其他抵押人的抵押担保责任,其他抵押人仍只就其份额承担抵押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