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徕定价(Loss Leader Pri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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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徕定价又称特价商品定价,是一种有意将少数商品降价以招徕吸引顾客的定价方式。商品的价格定的低于市价,一般都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这是适合消费者“求廉”心理的。
招徕性定价就是产品或服务项目的价格不是根据公司的成本利润来定,而是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而定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一个价格。可能这个项目本身利润很低甚至是无利润.但这个项目因为价格低的让人惊奇,所以很多人因此而来店里消费。
所以叫招徕性定价,在新开店中这个情况特别常见,就是为了吸引客户来,当然店里的其他项目肯定需要产生利润的。
(1)降价的商品应是消费者常用的,最好是适合于每一个家庭应用的物品,否则没有吸引力。
(2)实行招徕定价的商品,经营的品种要多,以便使顾客有较多的选购机会。
(3)降价商品的降低幅度要大,一般应接近成本或者低于成本。只有这样,才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和兴趣,才能激起消费者的购买动机。
(4)降价品的数量要适当,太多商店亏损太大,太少容易引起消费者的反感。
(5)降价品应与因伤残而削价的商品明显区别开来。
北京地铁有家每日商场,每逢节假日都要举办”一元拍卖活动“,所有拍卖商品均以1元起价,报价每次增加5元,直至最后定夺。但这种由每日商场举办的拍卖活动由于基价定得过低,最后的成交价就比市场价低得多,因此会给人们产生一种”卖得越多,赔得越多的感觉。岂不知,该商场用的是招徕定价术,它以低廉的拍卖品活跃商场气氛,增大客流量,带动了整个商场的销售额上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应用此术所选的降价商品,必须是顾客都需要、而且市场价为人们所熟知的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