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运率(Rate Of Utilization Of Trai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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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运率是指在统计期内,挂车所完成的周转量与主、挂车合计的周转量之比,用以评价车辆动力的利用率。车辆的动力利用程度可以用拖运率来评价。影响车辆动力利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车辆的动力性能、道路条件、驾驶员的技术水平等。[1]
一般大中型汽车具有一定的拖挂能力,汽车拖带挂车,可以有效地提高车辆生产率,降低运输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在汽车运输中,考虑到旅客乘车安全性和乘坐舒适性,营运客车一般不拖带挂车。营运货车以一车一挂为宜。
我国规定,汽车拖带挂车,挂车完成的货物周转量和货运量,并入汽车计算。“车吨产量”只按汽车的额定吨位计算。为此,设置“拖运率”指标来反映营运车辆拖挂能力和利用程度。拖运率是指汽车和拖带的挂车合计完成的货物周转量中,挂车完成的周转量所占的比重。计算公式如下:
拖运率=挂车周转量/(汽车周转量+挂车周转量)×100%
【例】某汽车运输公司2005年挂车完成货物周转量26450000吨公里,汽车本身完成货物周转量42456000吨公里。据此可计算该公司2005年:
拖运率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的运行安全,挂车载货量不得超过拖带它的汽车的载货量。因此拖运率的最高值不可能超过50%。
由于挂车本身无动力,不能独立运行,其运行依附于汽车。因此编制运输生产计划时,可按下述公式计算挂车的周转量计划值:
挂车周转量=(汽车周转量×拖运率)/(1-拖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