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折旧资金顾名思义就是由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而产生的资金。
折旧资金,顾名思义就是由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而产生的资金。因而将该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确定为全部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是比较合适的。同时,由于该项资金数额较大,应统一收缴到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按业务需要合理统筹安排使用,而不能由各下属分(子)公司自行支配使用各自计提的折旧资金。所以,集团公司在对折旧资金的统一管理上.第一步必须对折旧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统一收缴使用作出明确规定,保证折旧资金的集中管理有一个明确的前提,并能使该项资金在以后的使用中逐步体现出集中管理的优势。
为加强对折旧资金的集中管理使用,集团公司有必要设置一个对折旧资金进行专门管理的单位。该管理单位应该具备三个基本功能:第一,必须能清晰对折旧资金进行统一收支核算管理;第二,管理人员必须能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概念有准确的认识和理解。并能对各下属分公司所需固定资产投资是否属实进行准确的认定;第三,有关管理单位还必须具备对下拨的折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基于这三个功能,最好是在集团公司设一个独立的科室,业务可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
我国相关税务法规对固定资产有明确规定:①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②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引用税务法规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解释作为依据。而没有引用《会计准则》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解释,主要是为了能更侧重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涉税的管理。因为如果按税法规定应该作固定资产处理而未作固定资产处理的,就有可能面临涉税风险。比如。煤矿企业井下锚网支护所用工具锚杆拉力计,价值大约在6000元左右,其规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其实物形态也符合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但煤矿企业通常是将其作专用工具管理。作为一项成本费用开支进行账务处理。而不是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因此。通常会引发两个涉税风险:一是如果遇到国税检查将可能引发进项税不能抵扣的涉税风险;二是如果遇到地税检查就又将会引发所得税费用时间性差异的涉税风险。因此,制定一套全面规范的集团固定资产目录非常必要。
1.在各下属分(子)公司依据计划实施的过程中,集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各分(子)公司进行检查:第一,检查是否按计划规定使用资金;第二,检查是否按计划项目规定进行投资;第三。检查所实施的项目是否确实必要。
2.每年初。集团公司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上年度的折旧资金投资情况进行项目验收和账务审计:首先。对年度批准的投资项目逐项进行实地检查和验收。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填制好验收卡片,未完成的或还未实施的要分析出原因。其次,对折旧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账务审计,在项目的实施中,由于最初是按计划实施的,所以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资金有可能没有使用或节约,也有可能超支,对于没用或节约的资金要按规定收回集团公司,对于超支的情况要分析原因,上报领导层批准后补拨。第三,根据上述检查内容写出《年度折旧资金投资使用情况报告》,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层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