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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差价是指同一种商品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市场里由于商品成交的批量大小不同而形成的价格差额。它是批量作价中的一种差价形式,主要反映商品经营者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它可以分为出厂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的批量差价(其中批发环节的批量差价是最主要的),分别在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的基础上打一定的折扣。
批量差价大体有两种形式:一是“累进批量差价”,是指艰据一定时期(如:一个季度、半年、一年或更长时间),购买商品的总数量或总金额计算的批量差价。实行累进批量差价,有刊于.稳定购销关系,加强商品流转门管理和经济核算。二是“—叫人性批量差价”,是指根据一次购买商品的数量或金额的多少来合并的批量差价。这种批量差价又可分为单一商品一次性批量差价和多种商品一并购买的一次性批量差价。这种批量差价比较适合购销关系难以稳定的商品交换。
批量差价=(零售价格价格-批发价格)×分档批量折扣率[3]
这里的分档批量折扣率,是指购买者购买商品的数量或金额达到起批点后,随着数量或金额的增加,而给予的批量折扣率。
批量差价本是商品买卖中的一种传统做法,即单价购买,按零售价;购买达到一定的数量(即起批点)可以按批发价购买,如果买得更多,还可以在批发价基础上打一定的折扣。可是1956年以后,这种方法被硬性地取消了。在批发和零售的划分上,由按成交数量划分改为按购买对象划分,只有属于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购买者,才能以批发价进货,不属于这个范围的,买得再多也只能按零售价购买。而且同样是商业企业的购买者,还要看其自身的行政级别,级别不一样,成交时适用的价格也不一样。1979年以后,随着“三多一少”流通体制的出现,批量作价的方法又重新开始在绝大多数的商品经销中恢复。这是因为批量作价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有许多特有的积极作用。其一,它比较灵活,适应多种经济形式,便于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因为它打破了按对象划分批零的限制,地不分南北,系统不分内外,一视同仁。其二,它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对卖方来说,大批量销售可以加速商品周转,减少单位商品应摊的流通费用,增加单位商品营利;对买方来说,大批量购买,可以降低进价,从而得到价格上的优惠。所以,批量作价是一种对买卖双方都有利的作价办法。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批量差价一般由卖方或买卖双方协商议定。在安排批量差价大小时,要掌握以下两点原则:
1.正确处理量与价之间的关系。总的来说,量与价成反比关系,即量大价低,量小价高,但两者之间应有一个合理的“度”。卖方价格低到一定限度,即保本价格时,价格就不能再低;买方购买得越多,占压资金越多,周转越慢,费用越高,所以购买量也不能太大。
2.符合商品流通的合理流向,有利于减少环节,加速商品周转,将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结合起来。买方不能贪便宜盲目进货,不能搞倒流运输;卖方不能搞无益竞争,任意扩大折扣率。
批量差价的经济实质反映买卖双方对利润的一种分配关系。但是,这里分配的不是一般利润,是由于大批量销售使流通费用节约带来的一种新利润。
对于销货方来说,一次销量越大,费用越节约:对于进货方来说,一次进货越多,费用越大。卖方为了刺激买方大批量购买,则以价格折扣的形式,将自己由于费用节约而增加的利润额让渡给买方一部分。其数量界限,一般大于买方的费用增加额,小于卖方的费用节约额,买卖双方都能有利可得。交换双方共享的这种新利润,是买卖双方费用升降相抵后的净利润。
对于这种利润的分配,由买卖双方都能接受的批量差率体现出来,通过交换最终实现。
对于卖方来说,首要的是确定批量折扣的起点;其次,是划分批量折扣的档次;最后,计算出每个档次的最佳差率。所谓最佳差率,就是卖方能分到最大限度的。净利润”,而买方又能够接受的差率,批量差率的数值,。最低限”是能弥补买方因大批量购买使费用增加而受到的损失,“最高限”是卖方因大批量销售而带来的费用节约额。但一般情况下,是处于最高与最低之间。对卖方,既能保证自己的利益,又能吸引买方;对买方,既能弥补因费用增加而带来的损失,同时,还有盈余。这样,则能吸引顾客,扩大商品销售。这个数值的确定,还受市场供求关系,交换双方在竞争中的地位等因素的制约。
对于买方来说,首先,要核算大批量采购对流通费用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每次购买的数量越多,购买费用越节约;另一方面,购买批量越大,又使仓储等费用增加。两项相抵,找出每份定单最经济的购买数量。其次,对于同种产品不同卖方的价目表和批量差率,进行分析比较,确定对自己有利的供货企业,选择最佳的批量档次。
批量差价有特殊的经济内容,它和商业折扣、削价处理、季节差价等价格现象不同。
实行批量作价,是流通领域进行价格改革的一种尝试,它是以企业响个部成本可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类为依据的。在成本总额中与销售总额成正比例关系的,叫做变动成本;在成本总额中的一定时期或一定销售量内,不受销售额增减变动影响的成本,叫做固定成本。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的划分,是以生产或流通过程中物化劳动与活劳动耗费的不同部分所引起的不同作门为基础的。固定成本与企业的商品生产量或销售量(或金额)无关,其生产、销售量的多少,不直接影响企业固定成本的增减。如某工业企业生产10000件商品需支付固定成本40000元,平均每件商品分摊固定成本4元,如果该企业生产量增长l倍达到20000件商品,由于固定成本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与产量无关,因此,需支付的固定成本仍是40000元,则平均每件商品分摊固定成本为2元。这就是说,产量越大,其单位商品应分摊固定成本越少,其价格相对越低。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商品流通。购买者大批量进货,单位商品中降低固定成本的好处应转让给购买者一部分,这正是实行批量差价的依据所在。正如马克思所说:“计算大额数字并不比计算小额数字多花时间。十次一百磅的购买所花费的时间,等于一次一千磅的购买所花费的时间的十倍,和十个小商人通信时信件、纸张和邮费方面的支出,等于和一个大商人通信的支出的十倍。由于批发企业大宗销售商品的同时,必然是大宗购进,这时,工业企业或产地商业批发企业转让的批量差价也要转让给进货单位一部分。以上两个原因,则共同构成批发企业实行批量差价的理论依据。
既要有利于经营者大量销售,又有利于购买者大量购买。在商品销售过程中,若起点过高、差距过多、档次过少,就会使商品的走销过慢,造成商品积压,不利于商品的经营和购买。只有低起点,少差距,多档次,才能吸引不同进货能力的买者,使卖者通过助销、多销来减少或消除商品的积压,加速资金周转。因此,充分发挥批量差价的杠杆作用,是促进商业企业搞活经济,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
当生产、供求、消费发生变化时,批量档次和批量价格应能灵活反映,进行相应调整,但应讲求商业信誉,严格信守经济合同,切忌频繁变动。
批量价格的最低限度是销售成本,即进价加运杂费、经营管理费和税金,最高限度是市场可以接受的零售价格扣除零售环节的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