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加成,批零差价(mark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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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零差价在同一时间同一市场上,商品的零售价格高于其批发价格之差额。它由零售企业的流通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批零差价的实质,是生产者跨越时间和空间寻找消费者的跑腿费,它是工业社会付给商场系统的中间交易费用。批零差价一般占到商品价格的30%。电子商务免费模式的实证本质,是用互联网系统(眼球换广告)加配送系统,取代商场系统,从而消解物耗性的批零差价,对这部分价值进行再分配。
决定批零差价大小的主要因素有:
①商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的价格决策策略。是开展市场竞争,如一些企业常通过扩大批零差价的办法,鼓励零售企业经营其商品;
②零售企业合理流通费用的高低,商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的价格决策策略。实现薄利多销或高价多得等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
③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
④市场供求状况及零售企业的经营策略;
⑤国家对商品零售价格的干预政策。
中国社会主义价格体系中的批零差价,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商品流通过程最后一个环节的差价。批零差价占计算基价的百分比,叫批零差率。其中,批零差价占批发价的百分比,称顺加批零差率;批零差价占零售价的百分比,称倒扣批零差率。
国家通过规定某些商品的计算基价和一定批零差率的办法,进行干预,是协调批发企业与零售企业、生产企业与零售企业的经济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国社会主义价格体系中的批零差价,控制市场价格水平的有效手段。
批零差价的大小可用批零差价额和批零差价率两种形式来表示。批零差价额即零售价与批发价之间的差额;批零差价率则是批零差价占批发价的百分比,称为顺加批零差价率,即通常所说的批零差价率。在已知商品的批发价格和批零差价率的情况下,零售商可根据批发价格和上级规定或企业自定的批零差价率确定商品的零售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不含税批零差价=不含税零售价格-批发价格
含税批零差价=含税零售价格-批发价格
其中,不含税批零差价可用不含税批零差价率表示,含税批零差价则可用含税批零差价率表示,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不含税批零差价率= | 不含税批零差价 | × 100% |
批发价格 |
含税零售价格=不含税零售价格×(1+增值税率)
含税批零差价率= | 含税批零差价 | × 100% |
批发价格 |
含税零售价格=批发价格×(1+含税批零差价率)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商品是先确定了含税零售价格后再确定批发价格的,这时,除可采用批零差价率以外,还可采用倒扣批零差价率或称零批差价率,即批零差价与含税零售价格的百分比来确定批发价格。在含税零售价格基础上确定批发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倒扣批零差价率= | 含税批零差价 | × 100% |
含税零售价格 |
批发价= | 含税零售价格 | × (1-倒扣批零差价率) |
1-增值税率 |
批零差价是由零售商在经营商品的过程中形成的。零售商在从批发商(有时甚至从生产厂家)购进商品以后,一般要经过运输、整理、挑选、分装、拆零、储存、保管、销售等活动,花费一定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才能使商品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实现商品的价值。这部分追加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所形成的价值及生产领域劳动者创造的价值转移到零售环节的部分,是批零差价形成的客观基础。其具体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零售商的流通费用,包括市内运杂费、占用资金的利息、商品损耗、经营管理费等。
2.零售商应取得的合理利润。
3.商品从生产到零售各个环节所缴纳的增值税。
商品零售是商品流通过程的最终环节。批零差价的合理与否,既关系到零售商的劳动耗费能否得到补偿,并获取必要的利润,又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合理的批零差价有利于调动零售商的积极性,并促使其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正确处理批发商与零售商、零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此外,合理的批零差价还有利于稳定市场物价。因此,批零差价在整个差价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的初步形成,目前,除极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的批零差价仍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绝大部分商品的批零差价已由经营者自行确定。不论是政府定价商品,还是市场定价的商品,批零差价安排中应该体现的原则是:
1.有利于正确处理批发与零售之间的关系,促进商品合理流转。因此,要根据不同商品的经营难易、周转快慢、损耗大小、单价高低等因素,综合考虑差价大小,使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劳动耗费得到合理补偿,并获得大体相当的利润。
2.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之间的关系,有利于稳定市场、稳定物价,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因此,在安排批零差价时,既要保证国家有一定的积累、企业有一定的利润,又要有利于稳定市场、稳定物价;既要考虑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又要考虑消费者的负担。
3.依据不同商品对国计民生的重要程度和市场供求情况,有区别地确定批零差价。对少数高档消费晶或供不应求的非生活必需品,批零差价可适当大一些;对居民生活必需品或供过于求的商品,批零差价可适当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