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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集散是在约定的货物交付时刻表的限定下,以“站到门”、“库到门”、“门到门”或“桌到桌”方式实现的一种货物集散的服务[1]。
快速集散依不同的运距,一般有隔夜送达或24h、48h、72h实现货物交付的封闭快速集散服务,该系统达到一定规模后可获得较好的规模效益,否则车辆的运用水平会受到较大限度。
据国外运输企业经营快速集散的成功案例,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1、将快速集散列入用户企业经营计划。
2、建立快速集散的门到门全程封闭式服务系统。
3、为用户提供快速集散服务的附加价值。
4、使用能够迅速与各类用户联系的通信网络系统,建立与用户沟通和进行物流信息管理的健全、可靠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
5、快速集散服务的长途运输过程,可以将其长途运输时间设计为尽可能与用户企业非生产(非工作)时间重合的运作方式,如利用傍晚至翌日上午作为长途运输的主要运行时间。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提供快速集散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有较强的技术、设备、人员、组织等资源方面的实力,否则,是无法做到快速集散服务所需要的可靠性和全程控制要求的。
快速集散服务最主要的优势在于运达交付的快捷性、服务的可靠性、使用的方便性和跟踪的实时性,所能提供的附加价值是合同中运达时间上的保证条款[1]。快速集散特别适宜于异地用户增加货物的时空性价值,其服务系统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迅速,节省时间。
一些企业使用快速集散服务纯粹是为了处理那些特殊、紧急、急需交付的货物。据分析,将快速集散列人用户企业经营计划,作为用户企业全部分销系统的组成部分,则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因为,与“ 快速”结合的另一面是系统所提供的门到门全程封闭式服务,无论集散服务过程涉及多少因素、多少环节,均可由快速集散经营者负责。
虽然,快速集散服务要比同等条件下的普通集散服务价格稍高,当快速集散服务所增加的货物时效价值能抵消其相应在的快速集散成本增加额时,对企业用户来讲还是很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