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执行合同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商品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属于待执行合同。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企业拥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没有合同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规定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