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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价格水平是反映某种(同规格品种)商品在一定时期内,或一定地区内,或不同价格形式的单位价格的平均水平的指标。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反映某种商品集团内不同规格、等级、牌号价格的平均水平。
平均价格水平是根据各个时点价格水平计算得来的。依据平均数的计算原理,平均价格水平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平均价格水平= | 商品销售(购进)总金额 | |
商品销售(购进)总量 |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掌握资料的限制,大多数情况都不能运用上述基本公式计算,而是采用下列一些方法计算。
(1)简单算术平均法。当只掌握某种商品的若干个时点价格水平,而无相应的商品销售(购进)量和销售(购进)金额时,将若干个时点价格水平相加,除以时点价格水平的个数即得平均价格水平。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代表平均价格水平;Pi代表各时点价格水平;n代表时点价格水平的个数。
用这个方法计算,由于没有考虑到不同价格的商品销售(购进)量对平均价格的影响,所得结果只是个近似值。但是这种方法简便,故被广泛使用。
(2)加权算术平均法。当掌握商品的各时点价格和相应的销售(购进)量资料时,可用商品销售(购进)量为权数,用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qi代表各个时点价格销售(购进)的商品数量。
由于单位商品的价格乘以商品销售(购进)数量等于商品销售(购进)金额,故此式的分子为商品销售(购进)总金额,分母为商品销售(购进)总量,与基本公式相符。此法计算结果是精确的。但是必须掌握各种不同价格销售(购进)的商品量。
(3)加权调和平均法。当掌握商品各时点价格和相应的销售(购进)金额资料时,用商品销售(购进)金额为权数,用加权调和乎均法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Qi代表各个时点价格销售(购进)的金额
由于商品销售(购进)金额除以单价等于商品销售(购进)数量,故此式分母为商品销售(购进)总量,分子为商品销售(购进)总金额,也与基本公式相符。此法的计算结果也是精确的,但必须掌握各种不同价格销售(购进)的金额。
(4)价格执行天数加权算术平均法。当只掌握一定时期内不同价格水平执行的天数,而未掌握相应的商品销售(购进)数量或金额时,以天数为权数,用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Di代表各个不同价格水平执行的天数。
由于每天的商品销售(购进)数量并不相等,故其计算结果也只是个近似值。
以上计算的平均价格水平都是就同规格、同等级、同牌号的商品而言的,如果要计算某一商品集团的不同规格、不同等级、不同牌号商品的平均价格,一般按基本公式或加权(以商品数量为权数)算术平均公式计算。为了与一般平均价格相区别,通常把它称作混合平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