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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购销偿还法即在公债存续期内,根据政府的财政状况、公债市场行情及经济调控需要,适时从证券市场上购回公债,以在该公债到期前将债权收回的方式。
市场购销偿还法通常与预算盈余、偿债基金和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有关。在预算有盈余时,可动用盈余在市场上购入公债,以提前清偿债务;在实行偿债基金制度时,用偿债基金买入公债,一方面是政府的一种债务清偿行为,另一方面可对政府债券价格起支持作用;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是调节货币流通的一种方式,买入公债意味着增加基础货币投放,刺激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当某种公债已部分或全部为中央银行持有,到期满时,债券的偿还实际上成为财政与中央银行之间的账目处理问题了。
市场购销偿还法只须经过政府内部帐目处理来偿还债券的一种方法,这种方式的长处在于给投资者提供了中途兑现的可能性,支持了政府债券的价格。缺点是市场认购工作繁杂,运用市场购销法要求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对从事此项业务的人员也有较高的素质要求,因而不宜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