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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担保是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应申请人的要求向保函受益人进行承诺。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人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
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3、具备较强偿债能力。
1、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是公司(担保人)保证投标人正当从事投标活动向招标人所作出的一种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向业主或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则受标签约承包工程。当投标人不履行其投标所产生的义务时,公司将在投标保函所规定的金额限度内向业主或招标人进行赔偿。投标担保主要担保投标人在开标之前不中途撤销投标和片面修改投标条件,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后,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与业主签约和交付履约保函。否则,公司(担保人)将负责赔偿业主一定的损失,从而制止投标人的恶性,低价竞标。
2、工程履约保证担保:履约保证担保就是保证合同的完成,即根据业主为一方、承包商为另一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保证承包商承担合同义务去实施并完成某项工程。
履约保证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书、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也可以
引入承包商的同业担保,即由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为其他承包商提供履约保证担保。
3、工程支付担保:保证担保人对业主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向承包商出具支付保函,保证工程款及时支付到位。一旦业主违约,保证担保人将代为履约。实行业主支付担保可以有效防止拖欠工程款现象发生。
4、付款保证担保:付款保证担保就是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向业主保证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工人工资、分包商及供应商的费用,将按照合同约定的由承包商按时支付,不会给业主带来纠纷。
5、其它担保:支付担保、保修担保、承包担保、分包担保、保留金担保、帐户透支担保、银行委托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