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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城镇化一般就是指在本镇、本村实现的城镇化。
就地城镇化按土地性质的不同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农民土地被征为国有用地之后,农民所生活的地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变得跟城镇类似;另外一种是农民脚下土地的性质没有改变,还是集体土地,但是在这块集体土地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就业都类似于城镇。
就近城镇化和就地城镇化的相同点都是不脱离原先生活的大环境,因此常常被放在一起讨论。
2015年全国2.8亿农民工中,本地农民工数量为1.1亿人左右,增长2.7%,外出农民工近1.7亿人,增长0.4%。本地农民工增速达到了外出农民工的7倍。外出打工农民工的增长速度不及本地农民工的壮大速度,这一趋势自2011年以来就已经开始,但出现去年如此悬殊的差异,尚属首次。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留下或是就近工作,与这一现象相关的,一是就地城镇化的兴起,二是返乡创业的持续升温。
从原先大规模、远距离的“孔雀东南飞”,到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了留在家乡打工,城镇化的方向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异地城镇化大潮正在被就近城镇化分流。得益于国家近年来的区域发展战略和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等政策的出台,原属农民工输出地的中西部,就业吸引力在不断增强。
新型城镇化鼓励就地城镇化,鼓励培育和发展中小城市,这是就就地城镇化兴起的原因,也有望更接近“以人为本”的果。 就地城镇化的益处
就地城镇化需要培育更多中小城市
当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矛盾还是在各类大城市。城镇化正向多个方向发展,需要多个载体。一方面大城市的门要开得更大些,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另一方面,要培育、催生出更多的中小城市来承载人口。
除了依托农村新社区实现的就地城镇化,在此轮新型城镇化的政策调整中,中小城市承担起了城镇化的重任,实现方式就是就近城镇化。2014年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中小城市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要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增强城市群内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经济集聚能力,引导人口和产业由特大城市主城区向周边和其他城镇疏散转移。
提升中小城市质量
新型城镇化试点双线并进,在综合试点之外,单独开辟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目标就在于培育和发展一批产业和人口吸纳能力强、以城带乡和就地就近市民化成效显著的中小城市。在就地城镇化过程中,要不失时机地把城镇化的载体由镇变成市,来更好地推动城镇化。比起数量,中小城市的质量对就近城镇化更为关键,它们体现在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
就地城镇化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