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科目
对方科目(Opposite Account)
对方科目是指当本账页记借方时,贷方对应的科目名称,或当本账页记贷方时,借方对应的科目名称。[1]
如11月1日“所有者投资”一项的业务,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800000
贷:实收资本 800000
则在“银行存款”总账上,“对方科目”应为“实收资本”;在“实收资本”总账上,“对方科目”应为“银行存款”。[2]
- ↑ 张晖.企业会计.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
- ↑ 黄慧馨,李素萍.会计学基础仿真模拟练习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