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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人在西方国家是由5名以上的公证会计帅组成的符合公证会计师法的特殊审计组织。它的目的在于有组织地合理地,公正妥当地进行财务文件的审查和办理公证业务,以克服单个公证会计师的不足。
成立审计法人,要有5名以上的公证会计师为共成员,而且每个成员都享有执行全部审计业号的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还要有公正、准确地执行业务所必须的合理的人员构成和一定设施。
审计法人,除能接受他人的请求,获取报酬,以审查财务文件或办理证明作为职业外,还可以编制财务文件,调查财务或拟定方案,接受财务磋商,也可以对助理会计师或其他具有同等资格者进行各种业务培训辅导。但审计法人不能对与自己有经济关系或具有明显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办理证明或进行财务审计。中国虽未普遍使用审计法人名词,但会计师事务和所审计师事务所就是审计法人。